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4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5080920;
意见收集人:徐靖,电子邮箱:1142638227@qq.com;通讯地址:一环路南段101号。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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