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涉及青神县汉阳镇、南城镇、瑞峰镇、西龙镇、罗波乡和白果乡等6个乡镇的16个村、68个村民小组,主要实物指标为:
人口38户100人;各类房屋面积4840.71m2及附属设施;土地总面积12879.93亩,其中水库淹没区及枢纽工程区永久占地区12556.01亩(耕地620.28亩、林地446.75亩、住宅用地11.39亩、交通运输用地5.1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472.46亩,其中国有季节性河滩耕地756.27亩),临时占用土地323.92亩(耕地311.69亩、林地10.01亩、草地0.2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亩);零星树木576129株;提灌站7座、渠道0.31km、排污口3处、引水堰3座、污水池256.24m3等农村小型专项;个体工商户1家(砖木结构房屋面积87.1m2及附属设施);砂石场3家(各类房屋面积542.82m2及附属设施),三级公路桥1座、四级公路74.3m及桥1座、汽车便道452m及桥1座、机耕路桥8座、人行桥3座、人行渡口12处,关子门堰取水口1处,10kV输电线路0.923杆km及50kVA变压器1台、380V输电线路2杆km,电信线路4杆km,汉代瑞峰崖墓群建设控制区等专业项目。
建设征地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25°以上耕地,以及矿产资源压覆。
生产安置:规划生产安置人口为1365人,其中调剂耕地安置62人,自谋职业安置1303人。
搬迁安置:规划搬迁安置人口38户104人,均采取本村组后靠分散建房安置。
临时用地复垦:规划对施工临时占用的耕园地133.41亩全部进行复垦。
农村小型专项设施:规划对建设征地涉及的小(2)型提灌站7处全部按原标准和“恢复原功能”原则原地抬高复建;3座挡水堰、3处排污口及1座污水池均按一次性补偿处理,不再复建。
个体工商户:对水库淹没影响的汉阳野鸭岛农家乐按一次性补偿处理。
(1)工矿企业
对水库淹没影响的3家砂石场均按一次性补偿处理。
(2) 交通设施
1) 等级公路
对水库淹没影响的水塘大桥规划在原址按三级公路中桥标准抬高复建,黄沟儿桥规划在原址按四级公路小桥抬高复建。
2) 农村道路
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汽车便道0.452km及桥1座、机耕道0.116km及桥8座、人行便道桥3座。其中沙河村机耕道0.116km及桥1座、黄桷村7组机耕桥2座和五七大桥需采取恢复交通方案,其余按一次性补偿处理,不再复建。
3) 水运设施
水库淹没区涉及青神县航道管理局的渡口12处,其中新路渡口(1处)和水塘渡口(2处)距坝址较近,汉阳航电枢纽建成后可在坝上绕行,以解决两岸居民出行问题,按一次性补偿处理,不再复建;余下的9处需按原标准抬高复建。
(3) 水利水电工程
水库淹没影响的水利水电工程为关子门堰的取水建筑物,为满足取水要求,规划对取水建筑物需进行改建。
(4) 电力工程
对水库淹没影响的10kV输电线路0.923杆km及50kVA变压器1台、380V输电线路2杆km按原标准抬高复建。
(5) 电信工程
对水库淹没影响的电信线路4杆km按原标准抬高复建。
(5) 防护工程
为减少水库淹没损失,降低移民安置难度。规划对水库淹没区的瑞峰镇黄桷村1、2组土地123.42亩和南城镇白塔村2、4组耕地56.88亩采取垫高工程措施;对中岩寺~新路口、新路口~坝址、刘家场~蛮子洞及青杠坪村1组刘家场~蛮子洞思蒙河汇合口等4处坍岸段内有房屋及交通设施的库岸,规划采取护坡、护岸等工程措施进行防护,其中雷诺护坡3053m,混凝土护坡2913m,植被护岸1480m,共保护房屋12处、耕地80.01亩和道路1740m。
岷江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静态投资(不含价差预备费)15269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补偿费用6630.05万元,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2504.78万元,库底清理费用196.16万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57.91万元,独立费用5045.63万元,基本预备费83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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