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3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结合眉山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四项机制”,提升政府网站建设信息发布水平
(一)完善信息及时公开机制。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要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规范性文件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机构职能、统计综述、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应按信息产生的时间及时更新。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也要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市信息化办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二)完善政策发布解读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在研究、制定和出台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重大政策时,应及时在门户网站通过发布文字稿、图表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没有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的网站,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开辟专栏或借助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解读,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讲清事实和相关政策。
(三)完善互动交流办理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办理工作的通知》(眉委办〔2014〕17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办理机制。开办访谈类栏目的单位,要合理确定举办频次,访谈主题确定后应提前做好预告,市级各单位、部门网站每年不少于2次,区县政府网站每年不少于3次,并积极参加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类栏目要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和公众关切事项,定期开展意见征集,市级各单位、部门网站每年不少于3次,区县政府网站每年不少于5次,并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及运用情况。领导信箱类栏目要明确信件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的运转流程和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有价值、有意义的来信办理率达100%;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四)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网站发布信息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初审、审核、审发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网站运行管理团队要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随时编辑、上网。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二、提高“四项能力”,提升政府网站建设保障水平
(五)提高网站传播能力。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网站应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终端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网站内容,方便公众从多渠道获取信息。同时,要积极探索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优化检索方式,增加内容吸引力,切实为百姓提供便利。对开设有外语版的网站,应合理设置外语版网站栏目,丰富外语版网站内容,核心信息尽量与中文版网站同步。
(六)提高协同联动能力。各级政府网站要发挥集群效应,着力强化协同联动,上级党组织、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且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及某行业的政策信息时,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各级政府网站要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综合运用多媒体表现形式,结合本单位网站自身定位,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信息需求,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公信力,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同时,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七)提高队伍建设能力。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要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信息员、联络员、评论员,负责网站信息收集、撰写及报送等工作。
(八)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市、县两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安全运行升级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评论员、外语稿件翻译人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三、推进“四项建设”,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科学化水平
(九)推进网站集约化支撑体系建设。区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网站,已建成的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在2017年底前有序组织关闭或迁移。对部分涉及民生服务事项多且又自愿要求建站的,原则上迁移至区县或市级站群平台上;对涉及民生服务事项较少且单位、部门又无力维护的网站应予以关闭。区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展示未建站的下级各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整合部门、乡镇街道办事服务资源,为社会提供快捷便民服务;对已建网站的部门和乡镇街道,区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做好网页链接。市级各单位、部门需要开办网站的,原则上应使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平台进行统一建设,市级各单位部门不得单独依托其他产品或平台建站,避免出现财力浪费、信息孤岛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市级各单位、部门原则上只建设一个网站,下属二级单位不再单独建设网站,已建的二级单位网站要整合到单位部门门户网站。
(十)推进网站内容管理体系建设。各区县政府办公室是本区县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指导本区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市级各单位、部门办公室等机构负责推进本单位、部门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要参照《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眉山”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眉委办〔2013〕67号)要求,将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下级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保障机制。使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站群平台进行建站的市级各单位、部门不得将网站建设技术支撑和管理业务随意外包,若违反规定,引发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推进网站信息协调体系建设。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办公室要牵头建立业务部门、网站运维单位、技术支撑部门等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位负责人主持协调,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向有关方面安排落实信息提供任务,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十二)推进网站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和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手机赌钱游戏单位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网站相关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考核,对考核不达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完善专业机构、媒体、公众相结合的社会评价机制,对网站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四项环节”,提升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化水平
(十三)强化制度规范。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功能建设,制定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协同联动等工作制度,细化完善政府网站设计、智能搜索、数据库建设、无障碍服务、页面链接等技术规范,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八统一”工作要求,加强标准规范建设与应用推广,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化水平。
(十四)强化监测纠错。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建立人工防范和智能扫描相结合的网站日常监测和纠错机制,定期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更新、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运行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内容更新确实无法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将网站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统筹管理。
(十五)强化交流培训。市信息化办要会同市委网信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等市级相关单位每年根据实际需要举办政府网站培训或交流研讨会,对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办网管网水平。
(十六)强化安全保护。各区县和市级各单位、部门在网站日常运维过程中,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严格后台账号密码、机房进出、访问端口控制等管理制度,严禁使用弱口令,严禁后台管理地址向黑客开放。密码一旦遗失,应立即向相应管理单位报备,并及时重置修改密码。市、县两级电子政务主管单位要抓紧在年内启动政府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根据专业机构的安全评测报告,及时向同级财政申请经费支持,对网站运行环境进行安全加固,确保网站安全、平稳和畅通运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3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印发眉山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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