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稻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9号)精神,按照《青神县2023年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我县拟开展优质水稻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受益主体的遴选工作。请县域内有项目实施意愿、符合实施条件的各水稻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户积极到乡镇(街道)申报,于2024年1月10日下午18:00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农品股递交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在1月12日下午14:00点在县农业农村局一号会议室组织专家集中遴选,遴选结果将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青神县农业信息网公示。
联系人:陈艇,联系电话:18628988911
王新,联系电话:18161470728
附件:1.青神县2023年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遴选的主要内容和申报注意事项
2.青神县2023年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2020-2021年认定且复审合格对象扶持补贴花名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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