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批复情况
按照《省级财政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川农业[2014]38号)的要求,县政府召集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南城镇负责人,确定整合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省级水资源费建设、2013年全国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水稻产业等项目,建设南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县农业局、财政局聘请四川源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青神县省级财政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青神县农业局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实施青神县省级财政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青农〔2014〕56号)上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以《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神县省级财政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青府函[2014]128号)同意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城镇花桥村,建设任务为建设高标准农田2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1)“田网”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2000亩;
(2)“渠网”建设:新建农田排灌沟渠687米,渠系建筑物14处;
(3)“路网”建设:新建田间生产道6891米;
(4)地力建设:培肥地力2000亩。
二、完成情况
项目于2014年11月10日开工,2015年3月11日竣工,田间工程建设和地力培肥已全面完成,实际完成田型调整2000亩,建设排灌沟渠691米,渠系建筑物14处,硬化田间生产便民道5622米,地力培肥2000亩,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
三、招投标情况
县财政评审中心对青神县省级财政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前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青财评[2014]103号),南城镇花桥村按照民办公助政策,在县相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村民代表和聘请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通过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定,推荐出有资质、农业工程建设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施工队伍“青神县青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2014年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建设中标企业,中标合同价为185.8323万元。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公示后,签订合同,进场施工。项目建设田埂废除、旧沟拆除、土地平整等作业分散,专业性不强的建设内容由村委会组织村民自行建设。地力培肥由农牧局土肥站技术指导,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定,村委会集中采购25吨价值4万元有机肥发放到田型调整区农户。
四、财务管理
资金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制度"。按项目实施进度,按规定程序和规范手续,由县财政局农财部门办理报账资金的审核和会计核算,报账资金的拨付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均通过银行转账拨付工程施工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执行农业部关于农业基本建设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设立专户,专账核算,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
五、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计划
项目计划总投资219.2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200万元,群众投劳筹资19.27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财政投资2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9.27万元已到位。
(三)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田间工程完成投资203.4504万元,其中专业施工队完成184.1804万元、农民投劳折资19.27万元;地力建设投入财政资金4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2万元;项目完成总投资209.4504万元。项目已支付工程款180.9714万元(工程设计费2.0万元、开工后支付合同款30%计55.7496万元、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款50%计92.9161万元、工程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扣除5%质量保证金后的余款计26.3057万元、地力建设肥料款4万元)。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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