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市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经征求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意见,梳理形成《青神县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青神县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承办股室及人员,主动对接县级对口部门,加强学习研判,熟悉基本办理流程,并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县级相关部门要明晰县、乡镇(街道)权责关系、职责分工,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提高乡镇(街道)履职能力。
附件:青神县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青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上一条:【政策文件】青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青神县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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