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宝塑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2月4日申请对年产2.8万吨塑料制品(含水果筐)生产项目-生产车间消防改造(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机械大道23号),进行消防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为改造已建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0.00米,建筑面积785.03平方米。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本次改造生产车间内的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等。
二、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眉山市宝塑塑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甲级;施工单位:四川垚森精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二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四川新科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备案情况
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1.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
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该工程未确定为检查对象。
2024年2月5日
建设单位签收:
2024年2月5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上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4〕第004号)
下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4〕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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