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食药监 械 罚[2017] 05号
2.处罚名称: 青神县雅鑫金店三门市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批号273355F)等医疗器械案
3.处罚级别: 罚款、没收违法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
4.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
5.处罚事由: 青神县雅鑫金店三门市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批号273355F)等医疗器械案
6.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神县雅鑫金店三门市
7.行政相对人代码-1: 92511425MA6ATRNPXW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332621****8099
9.法定代表人名称:张学明
10.处罚结果: 罚款、没收违法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
11.处罚决定日期:2017年12月8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全家美化妆品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自然堂雪润深澈皙白精华液”(批号:05A252CB,有效期至:20180205)等3种化妆品案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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