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食药监食流罚〔2017〕16号。
2.处罚名称:对涉嫌采购食品时未进行进货查验的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无
5.处罚事由:许文金采购食品时未进行进货查验食品案。
6.处罚依据: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7.行政相对人名称:许文金。
8.行政相对人代码:350628xxxxx6511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350628xxxxx6511
13.法定代表人姓名:许文金
14.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17/7/24
16.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章忠惠(青神县陈毛肚自助火锅店)未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省五源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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