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十一)

  
日期:2017年05月17日  来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点击:[]
分享: 

立案通知书

处罚决定书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及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日期

(青)食药监食立案通〔2017〕10号

(青)食药监食行罚〔2017〕10号

武淑敏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食品经营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武淑敏

武淑敏

武淑敏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食品经营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4月27日

2017年4月27日

(青)食药监食流立案通〔2017〕7号

(青)食药监食流罚〔2017〕7号

青神县罗波勤鹏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帅永勤(青神县罗波勤鹏食品店)

帅永勤

青神县罗波勤鹏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5月2日

2017年5月2日

(青)食药监食流立案通〔2017〕6号

(青)食药监食流罚〔2017〕6号

青神县罗波乡梦宇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杜厚元(青神县罗波乡梦宇超市)

杜厚元

青神县罗波乡梦宇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5月8日

2017年5月8日

(青)食药监食流立案通〔2017〕8号

(青)食药监食流罚〔2017〕8号

青神县罗波龙泉村薄利超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周忠义(青神县罗波龙泉村薄利超市)

周忠义

青神县罗波龙泉村薄利超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5月12日

2017年5月12日

(青)食药监食流立案通〔2017〕9号

(青)食药监食流罚〔2017〕9号

青神县罗波乡文耀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费阳(青神县罗波乡文耀超市)

费阳

青神县罗波乡文耀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5月9日

2017年5月9日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十二)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