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等4种中药饮片案的处罚决定

  
日期:2018年08月29日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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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食药监药罚[2018]12号

2.处罚名称: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等4种中药饮片案

3.处罚级别: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4.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5.处罚事由: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等4种中药饮片案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石康医院

7.行政相对人代码-1: 431008511425713153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1130****0620

9.法定代表人名称:余敏惠

10.处罚结果: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11.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7月26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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