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食药监械 罚[2018]04号
2. 处罚名称:四川广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批号:1709033)案
3. 处罚级别: 没收不合格医疗器械
4. 处罚类别: 没收不合格医疗器械
5. 处罚事由: 四川广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批号:1709033)案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广源药业有限公司
7. 行政相对人代码-1:915114255821934035
8. 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1130****0034
9. 法定代表人名称:王建国
10. 处罚结果: 没收不合格医疗器械
11.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9月21日
12. 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 地方编码:511425
14. 当前状态:正常
15. 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青神县任胖子卤菜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广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批号:1709033)案的处罚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