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陈记食坊营销经营部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处罚决定

  
日期:2018年02月26日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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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食药监食流罚〔2018〕1号2.处罚名称:对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处罚3.处罚类别1:罚款4.处罚类别2:5.处罚事由:陈记食坊营销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6.处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7.行政相对人名称:陈记食坊营销店8.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12.行政相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513826******07381413.法定代表人姓名:陈杰14.处罚结果:罚款500元15.处罚决定日期:2018/2/1116.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地方编码:51142518.当前状态:正常19.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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