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宏济生中医综合诊所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的处罚决定

  
日期:2021年04月22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分享: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行处字[2021]第609号

2.处罚名称:青神宏济生中医综合诊所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3.处罚级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处罚事由:青神宏济生中医综合诊所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宏济生中医综合诊所

7.行政相对人代码-1: 92511425MA6804LL1H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511130****3126

9.法定代表人名称:张美玲

10.处罚结果: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1.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3月23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广源大药房连锁巧巧店未凭处方销售“氨酚曲马多胶囊”(批号:190501)等3种处方药案的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圣丹大药房桂花中西加盟店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的处罚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