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补充)

  
日期:2017年09月05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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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批2017年9月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2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信20170825047

1、眉山市金象化工园区距眉山市直线距离只有几百米,其环境问题:园区内化工企业密集,有企业偷排生产废气。督查期间有许多企业停产。奥新能源公司在报项时以原油生产原料生产丙烯,现改为用重油为原料,没有重新作环评。在审批程序上应报省厅审批的仅在市上备案。2、眉山市的污水处理厂有半数未投入使用,尤其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有的污水处理厂淤泥未有效处理,市区的污水处理厂截污管未建成。3、仁寿县付加镇南泥水库肥水养鱼,污染周边环境。4、洪雅县瓦尾山镇雅女湖周边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影响周边环境。5、东坡区泡菜工业园区废水未经处理直排。

眉山

大气、水、垃圾

8月25日,眉山市赓即落实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和市城乡环境治理办等单位组成工作组调查处理。

一、关于金象化工园区距眉山市直线距离只有几百米,其环境问题:园区内化工企业密集,有企业偷排生产废气,督查期间有许多企业停产。奥新能源公司在报项时以原油生产原料生产丙烯,现改为用重油为原料,没有重新作环评。在审批程序上应报省厅审批的仅在市上备案的问题。

1.金象化工园区总体情况。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金象化工园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2006年4月成立,主导产业为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2012年9月,园区规划环评取得省环保厅审查批复,园区工业规划区面积5.95平方公里,现有工业企业46户(含现生产、在建、拟建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6户。园区内化工企业共有八户,分别为:金象化工、新都化工、嘉施利化肥、金威特化肥、凯尔化工、友禾科技、誉丰生物、顺应电池,主要生产销售合成氨、尿素、复合肥、三聚氰胺,均为天然气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八户企业环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设施齐全。《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8.4.3中明确:眉山市规划城市空间结构中,规划形成“一环、两心、三片、四轴、多组团”的空间结构,“三片”之间以生态绿地间隔。其中,“多组团”分为东部文化旅游片区,中部城市综合功能片区,西部工业片区。西部工业片区主要由眉山经开新区和金象化工园区组成。金象化工园区控规已于2014年7月通过眉山市政府审批。

2.关于督查期间有许多企业停产问题。金象化工园区1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目前正常生产的有11户,停产企业5户。停产企业状况为:旗胜建材因经营不善于2016年6月停产;友禾科技按年度生产计划安排2017年6月26日停产检修和环保设施改造升级;顺应电池因行业淡季及高温天气于2017年7月25日停产检修;誉丰生物因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于2017年7月1日停产;四川眉山水泥有限公司由于市场及设备原因于2017年7月20日停产检修。

3.关于园区有企业偷排生产废气问题。8月26日凌晨,金象化工园区管委会以园区化工企业为重点,开展了全面暗查,未发现企业有偷排现象;当日9:40—11:20,再次对园区化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仍未发现企业有偷排现象。其中,友禾科技、誉丰生物2户企业未生产、无排放;顺应电池不涉及废气排放。8月21至26日,金象化工园区管委会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保)、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检测)对金象化工、新都化工、嘉施利化肥、金威特化肥、凯尔化工5户企业开展监测,监测数据表明5户企业废气排放达标。因友禾科技、誉丰生物两户企业停产无法监测,通过调阅环保竣工验收资料,前期监测表明废气达标排放。

4.奥新能源公司环保手续问题。奥新能源八万吨/年丙烯工程项目,原建设内容为以甲醇为原料生产丙烯。2010年7月28日项目取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2010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为适应市场变化,经发改部门同意调整为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生产丙烯项目。2011年6月1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本)》正式施行,催化裂化装置限制类规模由原50万吨/年以下调整为150万吨以下,加氢裂化装置限制类规模由原80万吨/年以下调整为150万吨以下。由于奥新能源原料和产品调整后未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导致其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项目不再符合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后重新申报环评审批但未取得新的环评批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因产业政策及规划不符合补办环评手续条件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各市(州)政府组织评估后可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纳入日常环境监管,防止超标排污或引发环境风险。奥新能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2016年6月8日通过专家组评审,专家组评估结论为:项目通过整改落实“备案报告”所提出环保设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后,可上报备案。2016年7月,眉山市政府审议同意项目经整改后纳入临时环保备案管理。2017年6月5日,眉山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奥新能源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项目环保治理工程现场复核会,专家意见为:奥新能源公司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项目已落实专家评估意见提出的环保整改措施,可纳入临时备案管理。目前,正在完善备案手续。

二、关于眉山市的污水处理厂有半数未投入使用,尤其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有的污水处理厂淤泥未有效处理,市区的污水处理厂截污管未建成的问题。

1.关于眉山市的污水处理厂有半数未投入使用的问题。(1)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情况。经调查核实,眉山市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49座,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1座,设计处理总规模21.3万吨/日,实际处理总规模14.25万吨/日,覆盖乡(镇)(含三个街道办)49个,另外已建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六个)覆盖乡(镇)四个;(2)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分别由市和县(区)排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目前运行状况良好,监测表明达标排放。2017年前,4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主要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运营管理,因乡(镇)政府运营管理能力不高和运营经费保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状况较差,部分未运行。2017年5月以来,在“河长制”工作的大力推动下,各县(区)落实了乡(镇)污水处理站职责,按照“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原则,交由专业运营公司运营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40座,调试阶段1座(彭山区黄丰镇污水处理厂)。市、区县、乡镇生活污水厂共49座,其中48座运行正常。

2.关于有的污水处理厂淤泥未有效处理的问题。(1)经查,全市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今年1月至今产生的污泥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处置。其中: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检测符合相关要求后,委托四川田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养殖蚯蚓和四川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烧陶粒)及其他污泥使用企业处置;彭山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至四川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烧陶粒),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至彭山区凤鸣镇慧灵机砖厂和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红光页岩砖厂处置;仁寿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送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净化厂污泥转运至洪雅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丹棱县污水处理厂污泥部分送四川田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养殖蚯蚓处置,部分由丹棱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用于活性污泥培养;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往眉山市百事康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神县恒大墙材厂和其他乡(镇)污水处理站活性污泥培养处理利用。

(2)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所产生的污泥13座已按污泥处置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置,2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由于投运时间短,所产生的污泥量较少,尚无外排,采取在厂区临时封闭堆放。目前,正制定方案,将据污水处理厂所产生污泥的具体情况进行规范处置。

3.关于市区的污水处理厂截污管未建成问题。经调查核实,眉山主城区已建成截污管网共23.3千米,覆盖眉山市市政中心片区、老城区、二环路南片区、东坡湖南片区、火车站部门片区等,共计36平方千米;在建6.12千米(包括东坡湖污染治理截污干管工程南段延伸段约2.8千米,一环南路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约3.32千米),拟建5.91千米(铁环东路与通惠河交界处至眉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纳入眉山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实施),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届时,将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截污管网全覆盖。

4.关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的问题。(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眉山市现有12个重点工业园区,其中市直属园区两个,县(区)托管园区10个。12个重点工业园区中已有七个园区建成六座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金象化工园区和眉山经开区新区共建)、丹棱县工业园区正在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眉山机械产业园区、仁寿文林工业园区、洪雅县工业园区三个园区正在筹建污水处理厂,现正在做前期工作。(2)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甘眉工业园区、青神工业开发区、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和眉山经开新区三座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覆盖四个园区)已建成并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眉山“中国泡菜城”、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开区等两个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正试运行。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成,正联动调试。彭山经开区现依托彭山青龙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工业污水,现拟对青龙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改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计划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3)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情况。五个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有效处理:甘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先后委托彭山县解放砖厂处理、修文镇琪瑶砖厂用于制砖。金象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至眉山市垃圾焚烧厂处置。青神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检测符合再生利用标准,分别送至眉山市百事康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送至乡(镇)污水处理站和彩虹制药培养污泥、送至青神县恒大墙材厂制砖。眉山“中国泡菜城”污水处理厂污泥与四川田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进行处理,目前产生的污泥暂时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彭山青龙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四川杰伦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处理。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部分用于黑龙滩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配置菌种,其余污泥集中送至仁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三、关于仁寿县付加镇南泥水库肥水养鱼,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查,仁寿县付加镇南泥水库实为仁寿县富加镇烂泥水库。该水库位于富加镇音堂村四组,建于1958年1月,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小(二)型水库,水库占地总面积87.4亩,其中养鱼面积60亩(含鱼池九亩),养殖规模约六万斤(主要鱼种为草鱼、鲢鱼和鳙鱼)。2002年1月,原富加区花房乡政府(2005年撤乡并镇后,现属于富加镇音堂村)与现在的坳店村三组村民刘某等2人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承包年限为30年(2002年1月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2015年1月,原承包人刘某2人与富加镇坳店村二组村民刘某达成口头协议,将水库经营权转包给现承包人刘某进行水产养殖,养殖方式为投放饲料养殖,转包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因养殖密度大,投放饲料多,鱼类排泄物较多,导致水库水质富营养化。

四、关于洪雅县瓦尾山镇雅女湖周边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1.生活垃圾处理厂问题。洪雅县瓦尾山镇实为洪雅县瓦屋山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实为瓦屋山镇瓦山社区垃圾转运站。该站建于2005年,设计日处理量30吨,集中压缩处理后运往洪雅县垃圾填埋场。该垃圾转运站因受2017年8月7日暴雨影响,压缩机电源线路短路、电脑主板损坏,压缩站不能正常运行,加之清运车次不足,运力相对降低,导致积存垃圾25吨左右,影响了周边环境卫生。

8月24日,瓦屋山镇已调集垃圾清运车四辆、垃圾压缩车一台,对原有积压垃圾全部集中清运处理,对垃圾转运站周边进行消毒处理。8月25日,瓦屋山镇对垃圾中转站积存垃圾渗滤液用罐车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封堵了垃圾渗滤液外排管道,梳理排水沟,防止雨污混合;搭建防雨棚,解决垃圾临时露天堆放问题。8月24至26日,瓦屋山镇开展了“清河行动”,组织人员对暴雨冲入河湖的垃圾进行打捞清理。

2.生活污水处理厂问题。(1)经查,洪雅县瓦屋山镇无污水处理厂,雅女湖周边农户和经营户生活污水经沼液池和化粪池降解处理后排放,对环境有一定影响。(2)雅女湖周边有农家乐经营户518户,其中有515户修建了化粪池对生活污水和餐饮污水进行处理,另外3户生活污水接入瓦屋山场镇化粪池处理,但餐饮污水存在直排现象。

五、关于东坡区泡菜工业园区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问题。眉山“中国泡菜城”于2009年10月30日取得省环保局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主导产业为泡菜食品及配套产业。园区现有投产工业企业62户,其中:25户有工业废水排放,均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另37户只排放生活废水。园区建有配套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截至2017年8月17日,园区所有企业污水均接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五万吨,一期建设日处理1.98万吨,2013年12月9日,取得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4年10月动工建设,2016年8月开始进行生化池菌种培养,并同时进行MBR膜系统调试工作。2016年12月,污水处理厂整体进入调试运行。2017年8月24日,东坡区环保局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〇五大队分析监测中心监测,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


一、关于眉山市金象化工园区距眉山市直线距离只有几百米,其环境问题:园区内化工企业密集,有企业偷排生产废气,督查期间有许多企业停产。奥新能源公司在报项时以原油生产原料生产丙烯,现改为用重油为原料,没有重新作环评。在审批程序上应报省厅审批的仅在市上备案问题的处理情况。

1.明确责任分工。眉山市成立了以金象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付畅文、管委会主任车智勇为组长,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王风为副组长,园区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整改方案。园区制定了《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第信20170825047号)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及整改时限和措施。

(1)关于园区内化工企业密集、有企业偷排废气问题。一是针对化工企业密集问题。严格按照园区管委会《关于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打造生态效益园区的实施意见》、《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清单》等,开展绿色园区、绿色产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设,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入驻,对现有产业实施落后淘汰和转型升级。同时,新入驻企业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向西发展,远离眉山主城区(责任单位:金象化工园区管委会,责任人:冯若无、刘洋、袁晓霞,整改时限:长期)。二是针对企业废气排放问题。常态化开展夜间环保巡查,强化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管。园区管委会每月对公共区域三个点位环境质量开展一次第三方监测,强化对园区整体环境质量的监测。同时,要求企业每半年开展废气第三方监测,确保达标排放。责成7户化工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金象化工按照制定的《三聚氰胺、硝基复合肥装置废气深度治理方案》,对生产区B区硝基复合肥造粒A、B塔塔顶喷淋洗涤系统进行改造,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对三聚氰胺包装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深度治理,2018年6月30日前投入使用。凯尔化工按照制定的《硝基复合肥装置尾气深度治理方案》,在造粒塔增设喷淋洗涤装置,2017年9月30日底完成。嘉施利化肥、金威特化肥结合企业检修计划,按照各自制定的《高塔硝基复合肥生产溶融工序废气治理方案》,在造粒塔安装一套喷淋水洗系统,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喷淋水洗处理,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友禾科技完成氯化氢及天然气尾气深度治理,2017年9月30日完成。誉丰生物完成环保设施升级改造,2017年9月30日完成。新都化工完成热风炉尾气深度治理,2017年12月31日完成(责任单位:金象化工园区管委会,责任人:马林、刘洋)。

(2)关于督查期间有许多企业停产问题。针对前期停产的企业明确要求:一是旗胜建材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或自行关闭;二是眉山水泥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转型升级方案并实施;三是友禾科技、顺应电池、誉丰生物三户企业按照各自整改方案,完成相关环保设备设施的改造或升级,严格按照开、停工要求,制定复产方案后,由园区管委会联合环保专家及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复产检查,符合条件后复产。该3户企业整改时限为2017年9月底(责任单位:金象化工园区管委会,责任人:刘洋、马林)。

(3)关于奥新能源公司审批备案问题。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备案(责任单位:金象化工园区管委会,责任人:王风,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二、关于眉山市的污水处理厂有半数未投入使用,尤其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有的污水处理厂淤泥未有效处理,市区的污水处理厂截污管未建成问题的处理情况。

1.关于眉山市的污水处理厂有半数未投入使用问题的处理情况。(1)加快推进已完成建设的污水处理厂(站)投运。加快彭山区黄丰镇污水处理厂的整改,尽快投运,确保2017年底投入运行(责任领导:罗万东,责任单位:彭山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2)加强运行监管力度。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水平。二是将全域污水治理纳入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突出具体建设任务和降污指标,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三是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责任领导:各县(区)政府县长、眉山市水务局局长李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运行监管:长期)。

2.关于有的污水处理厂淤泥未有效处理问题的处理情况。(1)加快推进眉山主城区污泥处置项目的进度,力争在2018年8月31日前建成投运(责任领导:眉山市水务局局长李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2)积极推进县(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县(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县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达80%以上,乡镇污泥无害化处理达到60%以上(责任领导:各县(区)政府县长,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关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问题的处理情况。(1)彭山区托管园区。成立以彭山区政府区长罗万东为组长的彭山区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促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施工方案,加强督促,加快整改。一是彭山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2017年11月20日完成项目审批,2018年1月25日项目开工建设,力争6月30日建成调运。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完善雨污管网建设,妥善处理污水污泥,确保现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二是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在2017年10月进行项目主体竣工验收;2018年2月25日完成提标改造项目相关报批手续;2018年2月28日完成项目开工建设,6月30日人工湿地项目建成后,尾水排放达标后排放。(2)仁寿县托管园区。成立以仁寿县政府县长顾贵鹏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整改。一是加强视高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文林园区企业废水预处理排放口监测监管;二是加快兴盛镇污水管网建设,2017年12月底实现雨污分流;三是结合柴桑河河体整治工程,确保2018年6月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剩余5.5km配套截污干管铺设工作;四是加快日处理2万吨的视高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投运;五是加快文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17年12月30日前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11月30日前竣工投运;六是聘请中晟环保为文林园区“环保管家”,提升园区环保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按规范和要求设置两处地下水监测点并定期监测地下水。

(3)洪雅县工业园区。成立以洪雅县政府县长宋良勇为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一是加快洪雅县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督促信开水环境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洪雅县止戈、将军两个片区生活污水截污管网设计和评审,12月30日前完成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6月30日前投入运行。二是加快园区将军片区工业截污管网建设,由园区管委会负责,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截污管网和污水调节池建设。三是在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由县环境保护局、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园区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防止生产废水违规排放。(4)丹棱县工业园区。成立以丹棱县政府县长黄秀航为组长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是由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棱中车水务有限公司负责,督促泛华建设有限公司于10月31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及调试;10月30日前启动污水厂配套截污干管建设,12月20日前完成截污管网建设。二是加强园区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由县环境保护局、园区管委会加强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杜绝企业生产废水违规排放。

三、关于仁寿县付加镇南泥水库肥水养鱼,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

1.迅速降低养殖密度。按渔业行业推荐养殖密度标准为每亩500公斤以内,烂泥水库养鱼面积60亩(含鱼池九亩)可承载的养殖规模为三万公斤。鉴于烂泥水库水质差,已责令水库承包人立即销售处理一批商品鱼,确保在今年9月10日前,将水库养殖规模降到二万公斤以内。目前正在打捞销售中(责任人:苏海清、黄政,责任单位:仁寿县水务局、富加镇政府)。

2.迅速整治水面环境。责令水库承包人立即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水草杂质。8月27日,已完成水面漂浮物、水草杂质打捞,转运水面漂浮物、水草杂质八船次(责任人:黄政,责任单位:仁寿县富加镇政府)。

3.迅速采取措施改善水质。责令业主按照每10天一次的标准,定期投放微生物制剂调水改水,有效改善水质。8月27日,已第一次投放微生物制剂芽孢菌40包(责任人:余见文,责任单位:仁寿县水务局)。

4.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县政府责成富加镇政府负责,落实专人,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水库水产养殖巡查监管工作,坚决禁止施肥养鱼,杜绝再次出现水库水质恶化现象(责任人:李文兵,责任单位:仁寿县富加镇政府,整改时限:长期)

四、关于洪雅县瓦尾山镇雅女湖周边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影响周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

1.由洪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瓦屋山景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张川为牵头领导,包案负责,瓦屋山镇政府、瓦屋山景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

2.根据洪雅县瓦屋山镇总体规划(2016—2030),加快新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由洪雅县住房规划建设局瓦屋山镇规划分局局长祝焰平牵头,瓦屋山镇副镇长向永林配合,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规划选址和环评工作;由瓦屋山镇镇长李敏杰牵头,瓦屋山景区管委会副书记赵坤配合,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3.由瓦屋山镇政府镇长李敏杰牵头,研究建立镇域内垃圾收集清运机制,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全镇环境整洁。

4.加强雅女湖周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雅女湖周边经营户和农户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自觉抓好自身污水的初步处理,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雅女湖(责任人:张川,责任单位:洪雅县政府)。二是限期整改。对污水直接排入雅女湖的经营户和农户责令其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同时,对新增经营户和农户新建房屋严格把关,必须修建化粪池和沼化池作化粪处理(责任人:张川,责任单位:洪雅县政府)。三是加强监管。加强经营户和农户排污监管,对于经营户目前因旅游人数减少、接待能力不大、产生的污水量大大减少,确保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对于农户要鼓励粪便通过农业生产使用农家肥尽力消化、餐厨垃圾要干湿分离分别进行垃圾处理和化粪处理、确保污水不入湖(责任人:张川,责任单位:洪雅县政府)。四是完善设施。加快推进洪雅县生态文明环境建设PPP项目,先行建设瓦屋山场镇污水处理厂,确保在2018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责任人:张川,责任单位:洪雅县政府)。

五、关于东坡区泡菜工业园区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问题的处理情况。

1.成立督改小组。由东坡区委常委杨静为责任领导,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督促小组,专门负责督察督办。

2.提升运行能力。东坡区政府督促污水处理厂抓紧调试,确保出水水质各项指标稳定达标。继续聘请专家,全方位指导解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相关技术难题。抓紧完成相关环保竣工验收各项后续工作,加速推进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责任人:杨静,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委会、区环境保护局,整改时限:2018年3月31日)。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环保督察长效机制,杜绝园区企业偷排、漏排。加强环保宣传,正面引导,积极应对,接受周边群众监督。后续措施、制度及时上报(责任人:杨静,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委会,整改时限:长期)。

六、追责情况。洪雅县纪委、县监察局依法依规对洪雅县瓦屋山镇雅女湖周边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影响周边环境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对负责督促小散乱污治理和垃圾清运治理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瓦屋山镇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镇环综办主任、镇瓦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县环综办第三执法队长诫勉谈话;镇瓦山社区委员李某批评教育。

七、回访情况。1.8月27日,工作组就眉山市金象化工园区距眉山市直线距离只有几百米,其环境问题:园区内化工企业密集,有企业偷排生产废气,督查期间有许多企业停产。奥新能源公司在报项时以原油生产原料生产丙烯,现改为用重油为原料,没有重新作环评。在审批程序上应报省厅审批的仅在市上备案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向周边群众进行了公示,同时,对附近20名村民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100%。

2.8月28日,仁寿县富加镇政府就仁寿县付加镇南泥水库肥水养鱼,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的整治情况向烂泥水库周边66名群众进行了通报,并现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65名群众表示满意。

3.8月25日,洪雅县环综办、瓦屋山镇政府在办理交办的第信20170823019号件办理中,向周边22名群众代表通报了洪雅县瓦尾山镇雅女湖周边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影响周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群众均表示满意;8月27日,眉山市水务局、洪雅县水务局就该问题处理情况再次回访瓦屋山镇雅女湖周边25户群众,满意率100%。

4.8月26日,东坡区政府就泡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整改措施和处理情况向群众进行了通报,现场群众表示满意。


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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