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青神县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第17批1件已办结)

  
日期:2018年11月30日  来源:县经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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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510000201811190016

眉山市青神县 位于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青神校区附近的裕华纺织厂粉尘、臭气扰民,污水直排。

眉山市

水,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裕华纺织厂”实名为青神裕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华公司”),位于眉山市青神县南城镇。青神县华榕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榕印染”)和青神县华力塔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塔基”)为该公司关联公司。裕华公司1998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2127万元人民币;华榕印染2003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华力塔基2007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裕华公司员工共1200余人,具有年产纺纱1000吨、年产坯布1500万米、年发电3000万度、年印染服装面料1800万米的生产能力。华榕印染印染生产线项目于2003年12月取得青神县环保局环评批复(青环〔2003〕19号),2005年8月通过青神县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青环函〔2005〕46号)。裕华公司异地新增5万锭纺纱生产线技改项目(含华力塔基热电联产项目)于2008年1月取得眉山市环保局环评审批(眉市环函〔2008〕29号),2010年12月通过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眉市环验〔2010〕23号);该企业纺纱生产线搬迁技改工程项目于2013年11月取得眉山市环保局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13〕191号),2018年6月,该企业自主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该企业织布生产线设备技改项目于2018年5月取得青神县环保局环评批复(青环建函〔2018〕44号),2018年6月,企业自主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

1. 关于“粉尘扰民”问题。经调查,此问题属实。华力塔基向华榕印染提供蒸汽。2018年10月10日,青神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四川清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四川清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清蓝(检)字180433)显示:华力塔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0.169mg/m3,达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243mg/m3、NOX排放浓度456mg/m3,两项指标均超标。针对废气超标情况,华力塔基排查需更换除尘布袋。同年11月2日,华力塔基主动停产进行除尘布袋定制等工作,当晚8时,华榕印染因无蒸汽供给全面停产。工作组11月20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燃煤锅炉粉煤灰输送带破损,热电联产厂区道路积尘较多。

属实

责任领导:青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江海责任单位:青神县经信局局长,青神县环保局,南城镇责任人:青神县经信局局长贾靖宇,青神县环保局局长汤田计,南城镇镇长徐鑫。2018年11月至22日,青神县副县长杨江海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结合调查处理情况,青神县政府于2018年11月21日制定了整改方案要。(一)关于“粉尘扰民”问题处理情况。一是青神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11月1日对青神华力塔基热电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气数据超标行为下达《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川环法青环行处立决字〔2018〕27号),立案调查。二是青神县经信局于11月21日对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企业已于2018年11月25日完成碳渣输送带密封、厂区道路清扫、实施人工洒水降尘作业。同时,责令企业更换除尘布袋(2018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督促企业按要求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二)关于“臭气扰民”问题处理情况。企业已于2018年11月24日完成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压滤机房密闭。责令企业加强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长期坚持)。督促企业按要求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三)关于“污水直排”问题处理情况。青神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11月22日对青神裕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漏排到农灌沟的行为下达《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川环法青环行处立决字〔2018〕31号),立案调查。企业已于11月25日完成生活污水外排口封堵。责令企业将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抽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已移交追责问责组进一步调查核实

2. 关于“臭气扰民”问题。经调查,此问题属实。工作组11月20日到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10月11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华榕印染污水处理站及该企业周边分别进行了监测。2018年10月22日,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华榕生产厂区周边出具的检测报告(凯乐检字(2018)第10121W号)显示:华榕印染厂界4个点位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标,最大值为13(标准为20,无量纲)。10月19日,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凯乐检字(2018)第10119W号)显示:污水处理站南侧厂界外无组织排放臭气超标,最大值为39(标准为20,无量纲),其他3个点位达标。

3. 关于“污水直排”问题。经调查,此问题属实。该企业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青神县环境监测中心2018年2月6日、6月21日出具的监测报告(青环监水字(2018)第3号)、(青环监水字(2018)第32号)显示:企业废水排放口 pH、化学需氧量、氨氮、色度、总磷达标排放,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环评要求,裕华公司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浆洗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华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纺纱、织布、热电联产厂区存在生活废水收集池废水抽取不及时,部分生活污水溢出后进入雨水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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