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4〕第016号)

  
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作者:建筑与消防管理股(勘察设计股)  来源:青神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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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优加尔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7月9日申请青神县优加尔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333号一栋二层A区)进行消防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原建筑已通过验收,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一级,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本次装修工程位于原建筑的二层商业部分局部室内,装修完成后为校外培训机构,商业性质。本工程全部区域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次装修工程面积为303.20平方米。本工程全部区域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送回风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本次装修不改变原建筑的防火分区,不改变原建筑楼梯、过道等的宽度位置及楼梯间、过道开门位置开门宽度。

原建筑消防设施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本次改造范围为:消火栓系统(沿用原建筑消火栓立管及环网、消火栓支管及消火栓,本次不作改造)、自喷系统(沿用原建筑自喷立管及主管均不改造,局部改动支管及喷头实现对本次改造区域保护)、灭火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布局局部改动报警系统设备实现对本次改造区域进行保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青神县优加尔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巨舟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乙级;施工单位:四川省援水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机构:四川省同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三、提交材料情况

你单位提供了下列材料: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

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该工程确定为检查对象。

建设单位签收:

2024年7月11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上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青消防备抽〔2024〕04号)

下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青消防备抽〔202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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