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NO: JY35114250011023
2.项目名称:青神县高台乡中心小学校
3.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4.许可内容:热食类食品制售
5.行政相对人名称:张锦文
6.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结构代码):4517*****7
8.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9.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证号):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张锦文:511130xxxxxxxx6137
11.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锦文
12.许可决定日期: 2018/3/21
13.许可截止日: 2023/3/20
14.许可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当前状态:正常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康贝连锁青神城南店食品经营的许可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青神县蜀家味食品经营店食品经营的许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