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驾驶员税玉祥驾驶川JN918号轿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日期:2019年04月12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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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眉青交罚〔2019〕015号

2.处罚名称:对驾驶员税玉祥驾驶川JN918号轿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

5.处罚事由: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6.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7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没有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予以扣押。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7.行政相对人名称:税玉祥

8.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行政相对人代码-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513826********2711

13.法定代表人姓名:

14.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3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19/3/25

16.处罚机关:青神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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