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省五源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案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2020年06月09日  来源:青神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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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行处字〔2020〕702号

2.处罚名称:对食品生产生产经营的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没收不合格食品

5.处罚事由:生产经营的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

6.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处罚。

7.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省五源红酒业有限公司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25709146007B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51382619901XXXX412

13.法定代表人姓名:何茂铭

14.处罚结果: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46瓶不合格产品。

15.处罚决定日期:2020/2/4

16.处罚机关: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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