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河坝子镇玉蟾村第二卫生室使用“肾上腺色腙片”等2种劣药案的处罚决定

  
日期:2021年04月22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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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行处字[2021]第601号

2.处罚名称:青神县河坝子镇玉蟾村第二卫生室使用“肾上腺色腙片”等2种劣药案

3.处罚级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药品

4.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药品

5.处罚事由:青神县河坝子镇玉蟾村第二卫生室使用“肾上腺色腙片”等2种劣药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县河坝子镇玉蟾村第二卫生室

7.行政相对人代码-1: 511425024835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1130****3126

9.法定代表人名称:王淑芬

10.处罚结果: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药品

11.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4月6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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