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牧局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日期:2017年08月01日  来源:县农牧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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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企业(个人)

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

结案日期

1

何勇利

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的规定

200元

2017年5月2日

2

郑玉芳

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的规定

270元

2017年4月25日

3

郭万明

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的规定

246元

2017年5月2日

4

齐颂

经营未取得临时登记证的农药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的规定

160元

2017年5月2日

5

滕礼全

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的规定

120元

2017年4月27日

6

齐颂

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0元

2017年5月2日

7

彭建繁

经营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肥料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270元

2017年5月2日

8

伍刚

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农作物种子

依据《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000元

2017年4月24日

9

梁勇

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农作物种子

依据《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000元

2017年5月2日

10

青神县吉康兽药经营部

经营假劣兽药黄连解毒散

依据《兽药挂你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800元

2016年9月13日

11

富源牧业(眉山)有限公司

违规跨省引进奶牛330涂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20000元

2016年10月9日

12

青神县云朵宠物诊所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3000元

2016年10月12日

13

青神县西龙镇桂花生猪定点屠宰点

经营动物未附检疫证明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3100元

2017年2月20日

14

青神县西龙镇桂花生猪定点屠宰点

收购无畜禽标识的生猪

依据《畜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900元

2017年2月25日

15

青神县吉康兽药经营部

经营劣兽药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依据《兽药挂你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1174元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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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17年7月31日         填报人:尹琦佳、王鹏        审核人:张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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