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安局关于张X涉嫌危险驾驶的处罚决定

  
日期:2017年11月02日  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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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公(交)行罚决字〔2017〕6006号

2.处罚名称:行政处罚

3.处罚类别:拘留

4.处罚事由:危险驾驶

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6.行政相对人名称:张X

7.行政相对人代码:511130XXXXXXXX0013

8.法定代表人姓名(自然人不填)

9.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一日

10.处罚决定日期:2017/10/13

11.处罚机关:青神县公安局

12.地方编码:

13.当前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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