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江欣平驾驶川ZKP667号车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日期:2018年05月02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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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眉青交罚〔2018〕036号

2.处罚名称:对江欣平驾驶川ZKP667号车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

5.处罚事由: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6.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7.行政相对人名称:江欣平

8.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行政相对人代码-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513826********1830

13.法定代表人姓名:

14.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18/4/18

16.处罚机关:青神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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