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青神县忻娴超市的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2018年06月25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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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来源:县环保局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环罚〔201817

2、处罚名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案

3、处罚类别:罚款

4、处罚事由:擅自丢弃固体废物

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县忻娴超市

7行政相对人代码:91511425MA63XJCX9Y

8法定代表人:余忻娴

9处罚结果:已执行

10处罚决定日期:2018.6.4

11处罚机关: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12地方编码:511425

13、当前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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