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食药监 药 罚[2018] 15号
2.处罚名称:青神县眉州药房连锁黉门外街加盟店销售劣药“屏风生脉胶囊”(批号:1151102)案
3.处罚级别:罚款
4.处罚类别:罚款
5.处罚事由:青神县眉州药房连锁黉门外街加盟店销售劣药“屏风生脉胶囊”(批号:1151102)案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县眉州药房连锁黉门外街加盟店
7.行政相对人代码-1:92511425MA62JA7Y3F(1-1)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3826****1426
9.法定代表人名称:陈敏
10.处罚结果:罚款
11.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10月22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叶烈明驾驶的川ZSJ003号车违法抛洒滴漏运输的处罚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康福堂大药房销售劣药“黄柏”(批号:180401)案的处罚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