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商公告

  
日期:2015年11月18日  来源:县工商质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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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青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工作,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由青神县商务局对青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商,诚邀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青神县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青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三、项目地点:青神县

四、项目概况

在全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青神县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孵化中心、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五、建设运营期限

(一)项目建设期限:2015年12月—2016年12月。

(二)运营管理期限:2015年12月—2020年12月。

六、资金来源

(一)财政资金。

(二)企业自筹。

七、投资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含200万元)的公司;

(二)具备建设运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牵头企业,提供有关合同或者相关经历经验和政府部门推荐证明材料;

(三)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在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但须有一个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企业(须提供联合体投资协议书和作为联合体牵头企业协议书)。

八、投资人确定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青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由青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商评审小组根据投资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履约能力、资信、企业基本状况以及实施方案等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得分者高的确定为投资人(投资申请人对提供的实施方案要以书和PPT两种形式提交,并现场以PPT形式作实施方案讲解)。

九、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招商文件购买。

1.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3日9:00—11:30(北京时间),14:0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青城镇小南街39号)。

3.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商保证金。

符合条件的投资申请人应在2015年11月23日17:30前,通过投资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商人指定账户缴入34万元的招商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投资申请资格。确定为投资人后,招商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全额退还(不计息)。未确定为投资人的申请人,本次招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招商保证金(不计息)。在缴纳招商保证金后,无故不到现场参加竞争性谈判招商的,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资考察。

企业如需考察青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相关情况,请自行前往青神县考察。

(五)投资申请人提交项目投资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10:30时(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青城镇小南街39号原林业局会议楼三楼)。

(六)竞争性谈判招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4日10:3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青城镇小南街39号原林业局会议楼三楼)。

(七)指点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神支行

银行户名: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2313403109000015893

(八)本公告在《眉山日报》、《青神报》、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并发布。

十、联系方式

(一)相关报名事项咨询: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63909

(二)相关招商内容咨询: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16900

手机:15183333726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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