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奖励申报公告

  
日期:2017年01月03日  来源:县工商质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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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15〕81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施实际,现将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地在青神且主要网销产品为青神产农产品的电商企业。

(二)户籍地在青神且主要网销产品为青神产农产品的个体网商。

二、适用时间

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周期内(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三、扶持标准

(一)网销农产品的挖掘包装。新挖掘包装1个品类青神产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实现上网销售,网店信誉1钻以上或300单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网销农产品的品牌创建。青神产网销农产品创建1个眉山市知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万元;创建1个四川省著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创建1个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产品以最高等次奖励为准,不重复计奖。

(三)网销农产品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成1个品类青神产网销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一次性奖励8万元。

(四)网销农产品的销量规模。单个网店实现年销售额达到1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分别一次性奖励0.5万元、1万元、2万元。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新开网店拓展网上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网店信誉1钻以上或300单以上的,每户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创业者通过电商创业,新开网店销售青神产农产品,网店信誉1钻以上或300单以上的,每个店铺一次性奖励0.2万元。

注:以上(四)(五)(六)项不重复计奖。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2017年1月10日前向县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二)2017年1月15日前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

(三)2017年1月16日前报县政府审批。

(四)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兑现奖励资金。

五、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青神县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电商企业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3.电商个体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个性材料:

1.挖掘包装农产品是实现网销。

1网店注册资料;

2网店手机赌钱游戏截图;

3网店信誉截图;

4网店销售单数统计截图;

5网店产品截图;

6网销农产品及包装图片;

7网销产品商标注册资料。

2.网销农产品的品牌创建。

1网店注册资料;

2网店手机赌钱游戏截图;

3网店信誉截图;

4网店销售单数统计截图;

5网店产品截图;

6网销农产品及包装图片;

7网销产品商标注册资料;

8产品品牌创建奖证或认定文件。

3.网销农产品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网店注册资料;

2网店手机赌钱游戏截图;

3网店信誉截图;

4网店销售单数统计截图;

5网店产品截图;

6网销农产品及包装图片;

7网销产品商标注册资料;

8网销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方案;

9网销农产品溯源体系设备配备清单;

10网销农产品溯源体系云平台租用协议;

11网销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投入汇总表及票据复印件。

4.网销农产品的销量规模。

1网店注册资料;

2网店手机赌钱游戏截图;

3网店信誉截图;

4网店产品截图;

5网销农产品及包装图片;

6网店销售规模证明材料或截图。

5.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新开网店拓展网上营销渠道。

1网店注册资料;

2网店手机赌钱游戏截图;

3网店信誉截图;

4网店销售单数统计截图;

5网店产品截图;

6网销农产品及包装图片。

6.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创业者通过电商创业,新开网店销售青神产农产品。

1网店注册资料;

2网店手机赌钱游戏截图;

3网店信誉截图;

4网店销售单数统计截图;

5网店产品截图;

6网销农产品及包装图片。

六、其他事项

报名地点:青神创新创业孵化园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青神县汽车客运站对面)

联系人:冯先生(13096259990)

郭女士(028—38827635)

特此公告。

 

 

附件:青神县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奖励资金申报表(空表、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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