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华斌、郭兰谱、吴永刚、宋明军、刘文瑶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取消学生作业由家长审核签字的建议》(第3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6月15日,县教体局出台了《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重点内容、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对全县各校作业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加强管理措施。学校制定了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作业审核机制、公示机制、登记机制、调研机制、举报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作业来源、科学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统筹作业总量、有效评改反馈等全过程管理。
二是严控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小学书面作业基本不出校,可以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90分钟,学校要加强个性化辅导,难题尽量在学校完成。任课教师要对长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帮助和辅导,必要时可以调整作业的内容和作业量。
三是明确“两个不得”。严格规范作业布置方式,不得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校讯通等方式通过家长布置作业,不得布置必须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方可完成的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格规范作业批改,教师应当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附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黎小琴,联系电话:028—38813562)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上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8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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