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勤代表、方莉代表、祝喜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金融机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存在问题
由于金融机构对农业资产的认可度不高,村级经济联合社想要获得贷款的周期较长,成本较高,难度较大。施家沟村集体经济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受经营不足两年、账户上资金不够贷款额度10%限制,暂无资格申请贷款。
二、存在问题原因
目前,我县村集体经济存在整体水平较低且发展不平衡、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银行获取和验证相关信息的管理成本较高,从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融资收益必须要覆盖资金和业务成本才符合风险溢价,才能使融资业务变得商业可持续。村集体经济组织既需满足融资收益能够抵补风险,银行也要精选经营风险低的融资对象,这样就形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问题。
三、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5月,青神县人民政府与青神农商行签订了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五年青神农商行计划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授信2亿元。截至目前,县农商行已向村集体经济效益较好的桥楼村、百家池村、官厅坝村各授信50万元,并计划在2023年对全县52个村集体经信组织完成授信率不低于80%。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模式,优化贷款流程,进一步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授信面,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确保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授信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二)建立农村担保体系。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省农担信贷担保支持体系,依法扩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效担保物范围,在符合政策导向和业务范围的前提下,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三)积极开展信用评级。由县人行牵头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评级,经评定的资信良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享受优先支特、利率优惠。
附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财政局
2023年3月30日
(联系人:王 强,联系电话:38860115)
下一条:青神县财政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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