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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函

青建函〔2019〕94号

  
日期:2020年02月17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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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黄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设置和及时更新机动车、人力三轮车过往隔离桩的建议》(第41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将加强市政设施巡查,并充分发挥网格员及群众力量,对损坏隔离桩及时组织市政维修单位进行更换修复,确保市政设施安全;我局将会同交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对故意损坏市政设施的,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不断努力,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全县群众满意度。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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