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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作者: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来源:青神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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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成云、潘雯、蒋彬权、许容平、曾启波、商阳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小区电瓶车管理的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非机动车停放现状

我县目前共有28个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4870辆,现有停放场所能停放约9954辆,现有充电端口1859个。根据摸排情况,绝大部分老小区与新建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均不能满足业主现在的停车需求,加之部分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小区道路等现象频频发生,停车矛盾突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指导物业企业利用小区宣传栏、单元入口等位置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单2000余份、利用小区电梯电子显示屏播放电动车消防安全小视频、在小区显著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条幅16条,切实提高居民群众防范电瓶车火灾意识。

(二)开展培训演练。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召开消防安全培训6场,着力提高物业企业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电动车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火灾应急演练6场,营造全民懂安全重安全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居民消防逃生自救能力。

(三)加强物业监管。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28个物业小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查出的81个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责令物业企业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加强巡查劝阻制止和上报。

(四)推进改造提升。依托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网改造,结合小区实际增设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截至目前,共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9018平方,新增充电桩1248个;通过燃气管网改造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1103平方,新增充电桩154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前规划,从源头做好引导。根据《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建小区的停车位最小控制指标表为0.5辆/每户,但随着我县非机动车的快速增长,此标准已不能满足实际停放需求,故新建小区在前期规划过会时,将积极建议开发企业按照最小指标进行上浮。

(二)加强指导,规范停车管理。指导物业企业联合小区业委会制定小区电动车管理规约,明确电动车停放、充电及僵尸车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居民日常通行的前提下,划定电动车专用停车区域、设置明显标识和消防设施,同时加强停车区域的日常巡查,及时纠正乱停乱放现象,定期清理僵尸车,释放车辆停放空间。

(三)多方协调,增设停车场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网改造等民生工程,联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利用小区内场地及小区周边道路等条件,对相关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统筹规划设置;对有增设条件的已建成小区,积极协调业委会、街道社区,充分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在小区内合理选址增加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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