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忠、王燕丽、管燕红、张利彬、黄 强、宋德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生产道路硬化的建议》(第3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们提出的杨柳村6个村民小组、河坝子社区生产便道问题,因涉及土地性质问题暂无法实施,我局将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随时了解相关政策。待土地政策允许情况下逐步纳入规划,分年度实施。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4日
上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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