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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1年07月19日  来源:水利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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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粤江河流域青神段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每逢汛期粤江河水位上涨,对两岸河道岸线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刷,对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很大隐患。2018年以来,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先后组织实施了粤江河汇流口水毁修复工程、青神县粤江河水毁修复工程,建成生态堤防513米,完成投资287.32万元,有效保障了当地度汛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8月,因持续强降雨,致粤江河水位暴涨,自然河岸垮塌500余米。

为确保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组织实施了粤江河水毁修复工程,批复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540m,新建穿堤涵管5座,新建下河梯步2处,总投资360万元。该工程于2021年3月动工建设,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上一条:青神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7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水利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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