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年08月04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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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非遗传承人适当发放补助的建议》(第59号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加大非遗传承人关心关爱

近年来,市县文旅部门均会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部分七十岁以上传承人,主要是年老困难人员,如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李树仙、余世旭等。同时,在每年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日”期间,青神县非遗主管部门都会举办青神非遗节等相关宣传展示活动,对非遗传承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目的是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二、积极对上争取

目前,国家级和省、市级传承人有传习补助,其中国家级每年2万、省级每年0.5万,市级每年0.3万(市级传承人传习补助是2023年1月才开始由市级文旅资金发放)。目前,因市上出台了市级非遗项目扶持政策,因此也正在积极汇报争取县财政能开始给县级传承人发放传习补助。在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修改建议中,我局已提议对积极履行义务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0.12万元,目前该提议已上报县政府。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传承人的走访和电话寻访工作,详细询问了解我县各级非遗传承人的生产、生活状况以及在传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面对的一些困难,努力为传承人排忧解难,让青神非遗精神代代相传。

感谢你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持续加强青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鼓励和支持传承人积极开展各项传习活动,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


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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