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特色民宿发展的建议》(第21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1.民宿是目前国家积极倡导的一种新兴旅游业态,我县高度重视民宿的发展,出台了《青神县“扶持跟着项目走”的实施办法(试行)》(青府发〔2017〕7号),鼓励乡村民宿发展,丰富旅游业态,对达到省级标准的业主给予创业补助2万元。目前,我县已发展特色民宿共5家。
2.为促进我县民宿等乡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局印发了《青神县农家乐(乡村酒店、民宿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旅发组办〔2017〕4号)、《青神县农家乐(乡村酒店)、民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新建和改建民宿的选址、证照、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为科学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业的发展,目前我局正在抓紧编制《青神县岷江旅游经济带发展规划》,把民宿纳入了规划发展中。同时,正在对全县农家乐、乡村酒店、民宿进行较为全面的调研指导,目前已完成汉阳水府人家创建2018年度四川省乡村旅游民宿达标户的推荐申报工作。
4.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推进竹艺小镇、汉阳湖·忆村、中岩景区等重点项目,加快橘香渔歌、岷江水上旅游等项目的招商开发,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点、星级农家乐、民俗旅游达标户、旅游厕所等旅游品牌。
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3日
上一条: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政协青神县九届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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