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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18年10月09日  来源:县食药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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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智委员:

你提出的《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管理的建议》(第62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在收到《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管理的建议》提案后,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及建议,我局做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根据存在问题开展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了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动食品摊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我局负责人王艳刚担任组长,稽查大队大队长徐斌为副组长,餐饮中队和青城镇食药监所为成员;

二是于5月17日我局联合教体局、城管办、工商质监局、青城镇召开了关于流动食品摊贩管理问题的专题会议,各部门对提案反映的流动食品摊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讨论,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集中整治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和食品卫生情况。

二、部门联动,实施专项行动

(一)开展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协助青城镇政府开展了城区食品流动摊贩登记备案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5月21日开始对城区食品流动摊贩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周边食品流动食品摊贩,主要检查食品流动摊贩备案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经营环境、经营设施是否达到规定条件,是否办理健康证明,经营行为、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各项自律制度等情况。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责令改正,共检查流动食品摊贩38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8份。

(二)开展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2018年6月县城管办联合公安交警大队、青城镇、社区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定时、定点、定责、定岗定位无缝对接的工作制度,取缔了城东、城南农贸市场周边以街以路代市违法占道经营,取缔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期间共扣押流动食品摊车3个,劝导流动食品摊贩20余个。

(三)开展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整治

1.2018年5月30日,县教体局会同县城管办组织青城镇、南城镇12所学校和幼儿园分管行政座谈,听取了各学校和幼儿园对校园周边管理的建议,各学校与县城管办确定工作对接联系人员,及时互通信息,及时清理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业主。

2.县教体局坚持学校“一日三巡”和局、校联网视频常态排查,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流动摊和占道经营业主。集中在上放学时段组织学校值周行政、值周教师、校园专职保安管理校园周边秩序,及时劝导,阻止流动摊贩违规经营,引导学生和家长不在流动摊点逗留,防止造成拥堵。

(四)开展夜市摊点专项整治

2018年6月25日晚,县食药局执法人员分三组开展了城区范围内夜市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了61家夜市烧烤店,下达了61份监督意见书。县城管办集中力量,取缔城区主次干道夜市占道经营,查处联华超市、中岩广场、育艺街十字口等重要节点路段小吃、水果夜间占道经营;规范夜间露天烧烤、大排档占道经营行为。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培训

1.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培训流动摊贩从业人员42人次,通过培训,提升了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要求经营者严把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关、不得销售过期或霉变食品,要求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衣服和口罩、不得使用有毒有害器具、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禁使用非法添加剂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2.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通过教体局向各学校发放了食品安全培训资料,各学校向学生开展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6月27日,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到县幼儿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现场提问互动、观看卡通图片的方式向小朋友们讲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二)加强占道经营违法宣传

县城管办拟定《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违法占道、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的通告》在《掌上青神》《锦绣青神》、青神电视台和青神门户网站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扇,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提升群众自觉维护城区环境秩序意识。共计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0000余份。

(三)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加大对流动食品摊贩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关系,通过网络公示、电视台曝光等,重点曝光食品安全、占道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通过电视台、报社、社区宣传栏等多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工作,潜移默化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法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形成“青神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局面。

四、主要存在问题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

流动食品摊贩经营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没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食品原料采购不符合标准,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占道经营等行为时有发生。

(二)流动食品摊贩经营设施简陋

流动摊贩受自身经营规模、经营方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业主不愿意在硬件设施上投入,设施普遍简陋,多数存在无防蝇防尘设施,清洗餐具用水不便、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

(三)流动性强,监管难度较大

基础设施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增加了流动食品摊贩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流动食品摊贩管理的质量。目前我县没有流动摊点集中场所,农贸市场容量不足,导致流动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分散,流动性大,经营时段也不定,占道经营现象普遍,监管难度较大,同时影响市容市貌。且由于流动摊贩从业人员大部分是下岗工人、失地农民、低保户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全家以此为生计,给予取缔,又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各部门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如:短信平台、电视台、宣传单等),做好食品安全和城市管理等宣传工作;组织召开流动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培训会,重点学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条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以提高其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密切配合,建立食药监局、城管办、工商质监、乡镇社区等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微信群互通信息、联席会及时解决问题、开展综合执法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和政策引导,促进我县流动食品摊贩的健康文明发展。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力量对流动摊贩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统一规划、集中管理

建议统筹规划适宜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街区,统一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改善食品摊贩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促进食品摊贩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各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从业人员予以处罚,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以此对违法当事人形成威慑力,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切实规范我县食品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上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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