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议》(第6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现状
(一)垃圾处理情况。全县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垃圾)按照“乡(镇)收、县转运、市处理”模式进行收运处置,即乡(镇)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至乡镇生活垃圾地库,县综合执法局将乡镇地库及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内生活垃圾转运至压缩站,经压缩后转运至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组织机构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及部门无权制定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我县已于2020年制发《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青府办函〔2020〕13号),并于2022年1月参照眉山市成立青神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邱磊兼任领导小组组长。
(三)宣传发动情况。2021年上半年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手册1200份,通过大型宣传活动进行发放;2021年6-7月,分别会同县机关服务中心、县教体局对全县部门机构、学校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2022年5月底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手册5000份,拟会同青竹街道、各社区上门“面对面”宣传讲解,多形式宣讲生活垃圾分类知识;2022年6月初,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垃圾分类我先行,文明生活新时尚”,在机关、社区、校园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等资料4000余份,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
(四)分类设施情况。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全县43个老旧小区内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44个,并配套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县30余个政府机构及学校已布设垃圾分类桶。
(五)当前取得成效。2021年底,市住建局牵头组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估组,对眉山天府新区、各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现场考核,青神县在本次考核评估中得分为70分,位列全市第一。
(六)各区县情况。经对接了解,东坡区、彭山区为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两区正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工作,待取得一定成效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行。我县已成立青神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报送市住建局备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配套设施。积极对接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将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第二、三期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设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亭,并配套建设分类收集设施。
(二)对上争取。采取项目包装方式,对上争取资金支持,将青神县城区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为眉山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胡君,联系电话:15984300375)
上一条: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第十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第十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一、第二次 会议第2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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