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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第十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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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萍、刘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城区街道路面喷洒水的建议》(第1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我县空气环境质量连续下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尤其是臭氧污染预警期间,我县综合执法局加大了道路洒水喷雾频次,通过洒水喷雾降温增湿,能有效降低臭氧形成条件和空气中的PM10。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县综合执法局进一步优化洒水方案,细化措施,对城区道路实施科学洒水。

一、优化道路洒水作业方案

根据道路类型和污染程度制定洒水计划,对于主干道、车流量大、污染严重的区域明确洒水频次和洒水量,确保道路清洁湿润。为避免因洒水对市民出行造成不便,洒水作业避开早晚高峰时段,实行错峰安全洒水。规范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安全文明操作,作业时开启提示音乐(或灯光),晚22∶00—早6∶30作业禁鸣音乐;严格控制作业车速,洒水车不超过20 km/h,高压冲洗车不超过15 km/h,洗扫车不超过10km/h。

二、强化城区道路清扫保洁

城市道路清扫坚持人工清扫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加大机械化作业频次,落实5辆洗扫一体车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巡回洗扫作业,不断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减少人工清扫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对主要道路保洁坚持每天2次湿法清扫,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每天3次湿法清扫,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同时,督促清扫保洁服务公司落实专人,每月开展一次深度道路冲洗工作,消除路面积尘。

三、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

会同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带泥出场、抛洒滴漏、脏车进城等污染路面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从源头管控道路扬尘污染。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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