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19年06月27日  来源:县林业和园林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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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德军、佘成斌、杨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青神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第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县委、县政府第十四届十五次全会提出的“建设全国特色产业示范县、环成都最美森林城市、开放发展的国际竹艺名城”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8月2日,我县以青府﹝2018﹞53号文件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请示,2018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宣管字〔2018〕71号复函备案,正式批准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我局从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函起迅速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为总体规划编制单位。从今年2月中旬起,规划编制单位进入青神开展现地调查工作,经过现地踏查,完成基础数据的收集等工作,5月中旬形成征求意见稿,汇总我县各单位意见再修改后,正式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送审,经预审通过后,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并指定专家进行评审。2019年6月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组对《四川省青神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专家评审,经过深入讨论和严格把关,一致同意通过《四川省青神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提高认识,强化职责,与编制单位一起按照专家建议,对规划认真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规划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更具青神特色。积极做好启动动员大会的筹备工作,编制会议资料、创建决定、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材料,启动创建。按照规划总体目标,围绕规划布局,做好创建项目谋划和项目的实施,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将创建期、提升期和巩固期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让各乡镇和单位明确目标,提早谋划,提早介入,提早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同时巩固提升已实施项目建设质量,对原有的城市公园、道路、水系绿化进行提档升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夯实创建基础,确保创建成效。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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