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雨、陈勇、胡同幼、吴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议》(第4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城东、城南农贸市场经县政府同意后将经营权进行了拍卖,青神县五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50年经营期。青神县五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已投入资金约900万元对城东、城南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按照“厕所革命”工作要求,今年还将投入资金对城东、城南农贸市场公厕进行改造。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农贸市场监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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