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青、宋明军、张泽勤、饶舜、吴永刚、蒋海青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增设停车位的建议》(第4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截至2018年底,我县城区路内占道和路外停车场公共停车位共计2207个。我县城区停车智能管理将在2019年7月1日起实行,通过智能化收费价格杠杆调节机制,可以提升公共机动车位的利用率,近期我县还将规划建设苏母停车场、货运停车场等3—5个停车场,同时,对目前各开发商住宅小区闲置的地下停车位采取租用等方式进行利用,预计未来2年,我县城区公共停车位将达到3000个以上,持续改善城区停车难问题。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
上一条:青神县水利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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