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王燕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实施高台场镇综合改造的建议》(第10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高台镇目前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无法满足群众办事、生活需要,场镇街道狭窄,无农贸市场,缺少垃圾清运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布局欠佳且空间拥挤,不便于群众办事,建议尽快实施高台场镇综合治理”的问题,目前高台镇已编制相应规划,将由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编制完善项目规划,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全面推进高台场镇综合治理,提升高台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8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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