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霞、黄志平、肖从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原黑龙片区粮蔬产业环线黑化的建议》(第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5日
上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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