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毅华、代仕华、陈学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青乐路罗波场镇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第2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接到反映后,于2月21日由罗平副局长带队,会同公路养护服务站和罗波场镇工作人员对青乐路罗波场镇安全隐患进行了调查了解,具体对乐青路罗波场镇前后道路交通标志(村庄慢行单柱交通标志)、地面减速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开展了排查,目前罗波场镇前后交通安全设施完好齐全,主要是该路段过往车辆过多和场镇集市行人密集,形成车辆与行人交叉通行安全隐患,建议罗波乡镇在该路段增设安全员。
同时,我局安排了路政执法工作人员加强对过境货车宣传教育和疏导,并配合乡镇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进一步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1日
上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公安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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