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农函〔2023〕21号

  
日期:2023年08月08日  来源: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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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靖宇、黄勇、段志伦、姚凤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柳溪村段河堤附属设施的建议》(第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4月11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童苗牵头,乡建股、青竹街道办工作人员到柳溪村村委会组织部分代表详细了解情况,随后一行到柳溪村段河堤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同时与县住建局、县水务局沟通,多渠道商议解决办法。

根据建议“完善柳溪村段河堤附属设施,即在河堤道路两旁安装路灯和休息凳”,一是按照青神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五年实施方案要求,分批推进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今年,根据《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路灯照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发〔2023〕1号),下达青竹街道路灯照明工程540组,柳溪村计划安装60组,河堤段计划安装43组。柳溪村目前已经完成太热能路灯采购,正在浇筑基柱,于6月19日安装完成。二是县住建局计划9月份在柳溪村段河堤新建湿地公园(兴业路连接线下方),公园建设将配套完善路灯、休息凳等设施,同时将在兴业路连接线上方按需适量安装休息凳。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如挂联部门支持、企业和个人捐赠等,逐年逐步解决。

附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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