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建复〔2023〕11号

  
日期:2023年08月18日  来源:青神县住建局  点击:[]
分享: 

宋玲、兰松、李成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主城区增建公厕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你提出的主城区增建公厕的建议我局已结合文化体育公园、停车场项目(青中校食堂)、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新建公厕3座,改建公厕2座。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

上一条: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