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建复〔2023〕26号

  
日期:2023年08月18日  来源:青神县住建局  点击:[]
分享: 

张志勤、廖丽萍、欧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黉门巷改造后管理的建议》(第2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23年3月9日,我局已对该区域内的相关小区和自建房门牌号进行了安装。

2.2023年3月21日,我局已对黉门巷子东街入口处门头右侧的钢柱和电线线路进行整改。

3.2023年5月15日我局和园林局对黉门巷花草养护达成共识,由园林局进行养护管理。

4.2023年2月17日,环境卫生已移交县综合执法局。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8日

上一条: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条: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