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来源:青神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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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洋、王超、罗鸿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餐饮外卖行业发展迅速。在便捷群众餐饮消费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对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四个最严”标准,按照线上线下一致,从严入网审查、强化过程管控、严查违法行为、完善退出机制等方面加强监管。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1家(美团平台),入网餐饮单位295家(其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273家,办理备案证的22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入网商家资格审核管理

指导外卖平台建立完善入网商家审核制度,依法审查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并进行实名登记,严禁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针对备案管理的“小餐饮”入网商家,实行“线上线下双审核”制度,先由平台公司线上审查资质证照并向我局报备,餐饮执法人员线下实地核查,符合餐饮服务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后才可提供网络供餐服务。截至目前,我县入网餐饮单位证照办理率和公示率均为100%。

(二)严格餐饮配送过程管理

一是指导外卖平台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规培训和考核2次,现场检查骑手30人,考试合格率100%。督促送餐“骑手”加强个人卫生管理,确保骑手100%持健康证上岗。强化配送容器清洁消毒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卫生的配送容器,防止食品在送餐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二是推行“食安封签”行动。针对大多数餐饮商家未提供“自封式”密闭送餐袋的情况,督促指导“骑手”在取餐时要检查“食安封签”是否落实到位,防止食品在送餐途中遭污损。今年上半年,我局对外卖订单量较大的30家商户开展了随机抽查检查,现场发现2家未落实“食安封签”制度,已责令改正。

(三)严查违法行为

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我局通过线上抽查124家次,线下实地检查400余家次。重点检查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材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立案查处2家,停业下线2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5份,发现问题整改率100%。截至目前,省局网监科监测未发现我县餐饮外卖平台违法违规问题推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线上线下监督管理

一是督促强化外卖平台严格准入审查和自查,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强化入网餐饮店线下监管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商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制和整改闭环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落实外卖餐饮“食安封签”制度。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之规定,采取简便易操作的方式,推行符合商家各自特色的“食安封签”,进一步规范入网餐饮店严格落实食品包装要求。

(二)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计划于今年7月中旬开展外卖平台及入网商家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业务培训。重点围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讲解,进一步压实外卖平台及入网商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入网餐饮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切实保障外卖餐饮食品安全。

(三)健全完善网络餐饮退出机制

在强化入网审查严格准入的同时,积极探索以“监督检查、经营状况、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等多维度评价的信用管理模式,推行网络餐饮退出负面清单制,对入网商家在责令整改、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的同时,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实现网络餐饮优胜劣汰的准入退出机制,进一步激发网络餐饮自律行为。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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