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农函〔2024〕13号

  
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来源: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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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容、李建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助推龙泉村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推进生产方式规范化。持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蔬菜栽培技术指导,规范生产环境,制定合理施肥打药计划,缓解土壤退化情况。积极对接川农大教授,拟通过校地企模式建立高品质蔬菜基地,并多次邀请教授到罗波考察,现场指导蔬菜、豇豆等种植技术。邀请农技专家张建军、罗建下乡指导豇豆生产、病虫害防治及土壤改良等。

(二)对上争取资金政策。蔬菜产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基础设施更新等问题亟待解决,我局将继续对上争取资金政策用于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修缮老旧基础设施,针对沟渠、提灌站年久失修情况,后续有相关项目时安排资金进行维修。2023年部分区域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和五小水利维护项目,已整治道路、沟渠、蓄水池等。

(三)及时应对极端天气。极端天气发生前发布天气预警,及时通知种植户进行预防,必要时联系气象局进行人工干预。做好极端天气影响下作物受损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反映,争取受灾资金等。

(四)每年均对豇豆开展农残检测。今年龙泉村申报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150万元,建设蔬菜脱水烘干加工厂,对豇豆等蔬菜进行脱水烘干进行初加工,解决农药残留以及运输、储存等问题,提高单产效益,促农增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附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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